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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1年度best365网页版登录博士生创新奖学金的通知

供稿:    责任编辑:谢老师    时间:2021-10-09    阅读:

各位老师和博士研究生同学们: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激励博士生潜心从事高水平创新性科学研究,鼓励在科学研究领域具有创新精神和杰出表现的博士生,根据《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川大研[2021]12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best365网页版登录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按照工作进度,我校正式启动2021年度best365网页版登录博士生创新奖学金的通知的评选工作,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我院2020-2021学年博士生创新奖学金:5名。

二、材料填写及报送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审表》、汇总表和思政素质综合评价计分表(见附件),请各位同学装订好交给班长,班长最迟于10月13日下午16点前将公益和学科情况展示表和审批表打印签字(其中推荐意见需请自己的导师来写并签名)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论文全文(若录用,需提供录用通知)、专利需提供授权证书(附专利排名证明材料)、若有获奖,请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班为单位交到望江校区基础教学楼A109办公室谢老师处,同时以班为单位将附件的3个表格电子版【汇总表(按班汇总)、评审表和思政素质综合评价计分表】压缩打包发给张帆邮箱2389678399@qq.com(邮件名请注明班级名、所有表格请注明年级专业姓名),请注意截止时间,过时将不再接收任何材料,联系电话:028-85463875。

同时各班根据《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思政素质综合评价计分办法(初拟)0930》(见附件),在辅导员指导下对参评同学进行评议,19级和20级评优时已完成此项就不需要重复评议,请班长汇总。

三、相关注意事项

请各班充分利用博士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这一契机,加强广大同学的引领作用,加强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在评审过程中,要注重学生评选条件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最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奖励。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取消评选资格,直至给予校纪处分。

1、本次评选学术等成果的截止期为20209月1日至2021831日,请严格按照此时间段填写,否则可能直接取消资格。

2、如果本次参评所用成果计分后最终获奖,下次参与评奖时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四、常规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入学时间等时间格式:19xx年xx月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3.自我鉴定/申请理由:认真填写,政治思想与时俱进,科研成果(文章、项目、专利)、学科竞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全面阐述。
4.双面打印,不超过1页
5.学院:best365网页版登录
6.推荐意见:联系导师填写
7.攻读学位:专业型学位/学术型学位
8.申请审批表上的专业填两行:先写一级学科、再写二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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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9日

 

附件1

 

best365网页版登录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激励博士生潜心从事高水平创新性科学研究,根据《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川大研[2021]120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研究生在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表彰在科学研究领域具有创新精神和杰出表现的博士生,特制定best365网页版登录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一、参评范围与资格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博士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与社会实践活动;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在科研及科技创新方面取得良好进展或成果;

5.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博士生不参与评定;

6.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博士生,仍具备创新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博士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创新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资助名额和奖励标准

best365网页版登录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资助名额不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总数的5%。在分配本奖学金名额时,在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对培养质量较高的特色优势学科、基础学科等予以适当的倾斜。

best365网页版登录博士生创新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1万元。

三、评选工作的组织管理

best365网页版登录博士生创新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同步评选,评选原则和依据与国家奖学金一致,在博士生中评选出创新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优秀学生。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可与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人员构成相同。各培养单位要依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选细则》,并及时向本单位博士生公布评选细则。

各培养单位按照指标评定出初步确定的获奖人员名单,并且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及备案。

四、申请和评审流程

1.研究生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当年实际情况,将创新奖学金指标划拨到各培养单位。

2.各培养单位在官网发布“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评选名额、申请要求以及评选细则,告知本单位博士生。

3.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各培养单位按照本实施办法和各单位评选细则进行评审。

5.各培养单位将初步确定的获奖人员名单公示无误后,报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及备案。

6.学生如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阶段向本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如果还存在异议,学生可以向研究生院提请复议。

五、其他

1.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生,不再获评此奖学金。

2.本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